|
遗失声明 郑福明遗失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证,股金账号9010503000101000004989,股金证号3503,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郑福明 2021年11月24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70310000643,规格:40mm,材质:铜,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根据柯金国与胡小凤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柯金国将享有的福建深科农林有限公司债权(人民币66.6万元以及利息)于2021年5月14日依法转让给胡小凤。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福建深科农林有限公司向受让人胡小凤履行相关债务清偿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债权受让人胡小凤履行判决书所确认的全部付款义务。 特此公告! 柯金国 胡小凤 2021年11月2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和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李芬 联系电话:18905999811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9号汇丰大厦1单元2001室 福建和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何秀琴: 本院受理原告叶素香与被告何秀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张小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张小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黄少滨: 本院受理原告韩桂金与被告黄少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吴丽环: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吴丽环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7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杨俊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杨俊杰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75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曾文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曾文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6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林惠丽: 本院受理原告陆秋根与被告林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容峰: 本院受理原告赵显利与被告容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陈垂义: 本院受理原告王保胜与被告陈垂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黄家明: 本院受理原告郑烨与被告黄家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2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21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缝2-7版由泰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罗桂珍信用卡纠纷一案公告有误,原文中被告姓名“罗桂英”应更正为“罗桂珍”。特此声明更正! 2021年11月24日 临沂高新区俊武武百货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廖乃江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列东办公区(原梅列法院)四楼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龙岩市新中亚装修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鸿念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270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温德清: 本院受理原告丘三金被告温德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余奇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与被告余奇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11025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独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钟华(男,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7805011536):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支行与被告钟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材料等。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支行诉请1.判令被告钟华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51043.15元并支付自2021年4月2日起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钟华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杨双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县支行与被告艾代华、赖传芳、杨双明、松溪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24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李轩、陈丽: 本院受理原告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轩、陈丽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24民初4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福建省青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张祥灿与被申请人福建省青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2021)榕仲受84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3月1日下午3: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荣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荣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743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3月9日下午3: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福州理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李宁与被申请人福州理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505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11月3日作出(2021)榕仲裁50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福州探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郑金地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佳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政和县佳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政和县佳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辉宇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建瓯市辉宇商贸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辉宇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遗失声明 方奕兰不慎遗失福建华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三份(发票代码:3500163350;发票号码:20020413;发票金额:460000.00元;开票日期:2017年9月06日;发票代码:3500163350,发票号码:18302815;发票金额:300425.00元;开票日期:2017年6月04日;发票代码:3500162350,发票号码:17326778;发票金额:20000.00元;开票日期:2017年4月16日),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方奕兰 2021年11月24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郑阿福粮食店不慎遗失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3月2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921600060924,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郑阿福粮食店 2021年11月24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