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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沙溪口水电厂电力设施保护区的 公告 沙溪口水电厂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沙溪口2号,根据《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沙溪口水电厂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的批复》(南工信法规〔2021〕128号)划定结果,沙溪口水电厂所属10kV保安线、#1、2厂区线电力电缆和消防水管两侧水平延伸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已列入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钻探、打桩、挖掘或者超电缆盖板限荷碾压;禁止在危及消防水管的保护区内,擅自取士、挖沙、采石、打桩、钻探、修坟和进行其它挖掘作业,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含有化学腐蚀物质的液体和其它废弃物。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认领公告 2021年11月23日凌晨1点20分许,莆田海警局在秀屿港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的钢制船舶,该船舶运载成品油经测量为4.72吨。我局经调查无法确认上述船舶的船主、船载成品油货主,于2021年11月27日依法对上述船舶、船载成品油进行通告。请上述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携带有效证件、船载成品油手续来我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船载成品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4-569411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警民路499号。 莆田海警局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清流县龙津橘芙三春烘焙店不慎遗失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230021542,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清流县龙津橘芙三春烘焙店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外星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仓山区建新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2020年7月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04021610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建外星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战友中坤(福建)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4004859,现声明作废。 战友中坤(福建)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29日股东会决议,福建隆晟兴投资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50318678 联系人:郑丹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2号楼7层06商务办公 福建隆晟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郑高生: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6084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郑高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0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郑威: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6079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郑威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0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阮惠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阮惠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吴焕新: 本院审理原告谢家锋与你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3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陈素珍: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德润车业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戴金梅: 本院受理原告温建洋与被告戴金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朱志寅: 本院对原告林义荣诉被告朱志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6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邱子烁: 本院对原告张新林诉被告邱子烁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54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邱子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张新林电脑租赁款4000元及支付截止至2021年6月1日的逾期付款利息126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叶真香: 本院受理原告徐寿清与被告叶真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24民初8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陈振泉: 本院对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福建如梦令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福建源自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罗涛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罗涛春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493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永安新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三明地质工程勘察院与被告永安新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48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工程价款29010.79元及相应利息,并返还给原告履约保证金14409.6元。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443元。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高桂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高桂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8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2100元、利息847.76元。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范家彬: 本院受理原告杨瑞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720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林明忠: 本院受理原告夏金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586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赖道伟: 本院受理原告马永东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华成不锈钢管有限公司,印章编号无,遗失公章和私章(赵万欣)各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华成不锈钢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朱士卿: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朱士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9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朱士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8,183.85元及利息(截至2021年3月20日的利息为1362.1元,之后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3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459元,由朱士卿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孙志文: 本院受理原告杨文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 初96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孙志文应向杨文思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300元。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刘桂金、林房根、林斌: 本院受理原告林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刘桂金、林房根、林斌应返还林妍借款本金70000元及支付截至2021年6月20日止利息24066元,并以7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支付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7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州艾焙特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110145846,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将依法申请补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福州艾焙特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清市永福仁茶业有限公司(注册号:3501812000551)2011年11月24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肖琴瑛 成员:林紫英 联系地址:福清市融城田乾路粮食大厦3号楼3-3店 联系电话:肖琴瑛 联系人:18743419844 福清市永福仁茶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州中信瑞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340008343)、财务专用章(编号:3501340008344)、合同专用章(编号:3501340008345)、发票专用章(编号:3501340008346),现声明作废。 福州中信瑞创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钦盛手机配件店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该执照正、副本作废。 泰宁县钦盛手机配件店 2021年11月3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29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博源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80108960 联系人:张勇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36号万家广场1#楼5层502商铺 福州博源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好而优享之味餐饮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08831;有效期至:2022年1月23日),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好而优享之味餐饮店 202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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