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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15:15:12

福建法治报2021年12月2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认领公告

2021年10月20日15时23分许,我单位在烽火岛附近海域(26°55.31N,120°14.37E)查获一艘涂刷“闽霞渔油01180”钢制油船(船长约22.45米,宽约4.33米,船舶吨位约80吨)船上运载成品油15.17吨(已检测、计量)。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210025955 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1年12月2日

认领公告

2021年9月30日23时30分许,我单位在东冲口附近海域(26°32.40N,119°.49.10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木质货船(船长约25米,宽约5米,船舶吨位约50吨)。船上运载冻品27.696吨(已检测、计量)。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所有权人及船上运载冻品所有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及冻品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210025955 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1年12月2日

注销公告

大田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25786904553D),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请本学校有关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45日内,向本学校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田志远

清算组成员:周静、林永健、叶碧霞。

联系人:田志远 联系电话:18344999363

大田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漳州旭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249156961,现声明作废。

漳州旭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泰强(福州)进出口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泰强(福州)进出口有限公司,编码:3501020277090,现声明作废。

泰强(福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盏缘阁茗茶店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盏缘阁茗茶店;印章编码:35070310009480;规格:3.8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盏缘阁茗茶店

2021年12月2日

杨俊列: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芗城区科宇电脑商行与杨俊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吴晓峰: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吴晓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58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阮新:

本院对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阮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王希、王敏超:

本院对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王希、王敏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杨斌:

本院受理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杨斌、田长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254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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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闽强: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许闽强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9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解除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签订的《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含《普惠金融卡动态调整补充协议》);你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借款本金49380.69元及支付透支利息及违约金(透支利息、违约金自2020年4月22日起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计付至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9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92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戴展坤:

本院受理原告曹科兰与被告戴展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868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戴展坤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曹科兰尚欠货款22100元,并支付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72元、减半收取为186元,由戴展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福建省万鑫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铭鑫钢防护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万鑫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福建铭鑫钢防护材料有限公司诉请1.判令被告福建省万鑫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0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福建省万鑫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缝3-6版由永泰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廖书云诉被告马兰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纠纷有误,原文中“离婚纠纷”应更正为“民间借贷纠纷”。特此声明更正!

2021年12月2日

郑辉: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金浩辉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郑辉买卖合同纠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与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原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福州红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连强: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华夏精研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州红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连强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2021)榕仲受102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福建省青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祥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省青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867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3: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国赢联合(福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江国清与被申请人国赢联合(福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115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江荣建: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市正鼎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荣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124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30在本会第四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福建省青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

本委已依法审理终结申请人王旭、谢文、刘新辉、许建勋、江春豪、王威、熊德熔、潘晓明共计8人诉你公司因工资劳动争议案,以上案号依次为:榕航劳人仲案字(2021)第949号、950号、951号、952号、953号、954号、955号、1054号。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案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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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依法审理终结申请人赖丽丽、陈美玲、陈翰、陈秀秀、陈学兴、李涛、贺满林、陈睿彬、陈智、罗映、李婷婷、陈守明、朱鑫婷、陈小玲、林镓俊、陈春灼、邱波、陈利艾、陈华容、林岩源、陈丽晶、吴梅芳、李贤伟、陈晶、董晓伟、林化全、欧艳凤、张建国共计28人诉你公司因工资劳动争议案,以上案号依次为:榕航劳人仲案字(2021)第921号、922号、923号、924号、925号、926号、927号、928号、929号、930号、931号、932号、933号、934号、935号、936号、937号、938号、939号、940号、941号、942号、943号、944号、945号、946号、947号、948号。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案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普男度服装店不慎遗失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2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1MA2YY8WC0M),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普男度服装店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旺巴蜀火锅店不慎遗失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列分局2018年6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20033601;有效期至:2023年6月26日),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旺巴蜀火锅店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融源酒业商行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5050005724;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融源酒业商行

2021年12月2日

减资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常运物流有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减少注册资本,由壹仟万元人民币减少为贰佰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395927676

联系人:裴建平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529号(建阳站前步行街1幢313办公)

南平市建阳区常运物流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2月1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福建省泰宁顺田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9MA2Y16W90A)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泰宁县大田乡上乾工业小区

联系人:徐顺明

联系电话:13860573742

福建省泰宁顺田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阿柳烧烤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3004203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阿柳烧烤店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北非餐饮店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1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51227,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北非餐饮店

2021年12月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包旺包子铺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30004280,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包旺包子铺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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