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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15:14:44

福建法治报2021年12月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遗失声明

仙游县救助管理站工会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394200284060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 ,账号: 35050163630700002086 ,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救助管理站工会

2021年12月1日

变更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章程规定和主管部门的通知,本校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理事会,会议决定本校变更民事主体资格,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为保护本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人向本校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丽华 联系电话:15960950629

地址:永安市东坡路255号探矿厂生活区18号文化楼

永安市英才文化辅导学校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林景生不慎遗失正方形牛角质私章一枚(内书:林景生印),现声明该私章作废。

声明人:林景生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黎发针纺助剂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三明市黎发针纺助剂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黎发针纺助剂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高燕萍咖啡馆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4641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高燕萍咖啡馆

2021年12月1日

被送达人:李明添(莆田市涵江区嘉宴卤味店),男,公民身份证:35032119690803651X,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秀屿区东埔镇东埔村东埔顶房170号,经营场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延宁路56号

你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延宁路56号经营的莆田市涵江区嘉宴卤味店所在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且经营过程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到店面卫生间的窗外的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3月4日向你公告送达了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莆环罚〔2021〕31号),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规定的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

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通过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将《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履行义务催告书》(闽莆环涵催告〔2021〕11号)送达,现将该履行义务催告书以公告形式进行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94-3551305

联系人:姚先生、关先生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日

许秀平:

本院受理原告侯汉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4民初14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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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和:

本院受理原告王巧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4民初15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林仲愍:

本院受理原告黄碧珍与被告林仲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张水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与被告张水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21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夏艳妮: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夏艳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2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廖彩凤:

本院受理原告张印与被告廖彩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21民初1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王广东: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鑫瑞华酒类经营部与被告王广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23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李火金:

本院受理原告俞晓梅与被告李火金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23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许赞清:

本院对原告肖步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许赞清:

本院对原告肖步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被告林峰、陈扬通、第三人陈飞、余学琪、黄得振、王朋峰:

本院受理(2021)闽0428民初1558号原告胡飞、喻建强、张梅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决:确认原告张梅、第三人余学琪与被告林峰、陈扬通及第三人黄得振、王朋峰于2018年10月15日签订的《福建维森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股权重组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林峰、陈扬通履行与原告张梅、第三人余学琪签订的上述协议,由被告林峰、陈扬通按照上述协议第5条的约定连带支付原告方股权转让款120万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永安市进欣食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4810223364,声明作废。

福建省永安市进欣食品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30日股东会决议,南平市延平区金樽娱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280503792

联系人:谢霞兵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461号2幢-4楼

南平市延平区金樽娱乐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开发区博林家政服务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18002575,现声明作废。

漳州开发区博林家政服务部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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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广泓: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许广泓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9民初82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许广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号为6228020047737102的福万通贷记卡透支借款本金9753.37元;二、许广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号为6228020047737102的福万通贷记卡透支利息、滞纳金[自2016年5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按《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贷记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三、许广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号为6228020047737102的福万通贷记卡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贷记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透支利息、滞纳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四、驳回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93元,公告费1000元、诉前保全案件申请费537元,合计2630元,由许广泓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杨娇艳(DUONG KIEU DIEM):

本院受理原告刘明辉与被告杨娇艳(DUONG KIEU DIEM)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24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范理聪:

本院受理原告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范理聪、刘美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24民初7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21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缝2-7版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诉被告周永同信用卡纠纷一案公告有误,原文中被告“周永同”应更正为“周水同”。

特此声明更正!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漳州鼎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38007533,现声明作废。

漳州鼎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一然茶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1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9820091728,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一然茶叶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30日股东决定,福建炜辰机械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0万美元减少为230万美元,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60836688

联系人:林建男

地址:漳州市长泰县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工业园区

福建炜辰机械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延平奇顺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延平奇顺建材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210009488;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延平奇顺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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