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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15:10:04

福建法治报2021年12月1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认领公告

2021年11月13日,我单位在福安下白石附近海域(北纬26度48.832,东经119度41.477)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钢质自卸式砂船(船舶识别码CN20098415526,船长61米,宽9.5米,吨位约550 吨,货舱数6个,混合骨架式),船上6人,当场查获海砂约 900吨。自查获日起,我单位多方联系相关当事人到我单位认领该船舶,至今无人认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理。(联系电话:0593-6679110,联系地址: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新村路1号)

宁德海警局福安工作站

2021年12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2月9日股东决定,福建农科特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175617666

联系人:陈煌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 区)B1#楼29层27商务办公

福建农科特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郑健宇:

本院受理原告胡马水与被告郑健宇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21 民初3224号、(2021)闽0821民初3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1日

苏川英:

本院受理原告吴梅艳与被告苏川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715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苏川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吴梅艳借款本金4.5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10月2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吴梅艳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苏川英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1日

苏金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德兰与被告苏金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2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1日

刘明昊:

原告三明市鑫和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明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刘明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三明市鑫和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小米 11 U1tra 12G+256G 手机买断款 6336 元。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刘明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交纳诉讼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1日

薛扳平: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恒景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1日

吴正君:

本院受理原告洪焕章与被告吴正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4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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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1)闽0403民破1号之二

2021年8月12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兴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三明五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查明,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优先债权2笔、普通债权14笔,总额为21573587.73元;税收债权1笔,金额232679.54元,而现有公司资产仅有76万余元。本院认为,福建三明五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30日裁定宣告福建三明五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1日

福建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杜小勇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开劳人仲案字(2021)第408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11日

公开道歉书

2021年3月31日,本人黄家灿使用猎夹非法猎捕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毛冠鹿并宰杀,实施了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触犯了法律,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感到惭愧,现我通过媒体,诚恳地对国家和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我深刻汲取此次教训,保证今后一定认真学法、自觉尊法、严格守法,绝不再犯。

道歉人:黄家灿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鼎诚汽车修理厂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鼎市鼎诚汽车修理厂;遗失私章(林家强)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鼎诚汽车修理厂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希尔蓝山民宿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希尔蓝山民宿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旭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91350926MA32FFR929,声明作废。

福建旭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直形象策划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9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为:350100180490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特此公告!

福州市直形象策划

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分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2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南平市龙知味商贸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043588839

联系人:陈火英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东岳路15号正顺汽配有限公司厂房1

福建省南平市龙知味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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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安市中信文体用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安市中信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中信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珍珠岭饭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251710182,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珍珠岭饭店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科海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330032464,现声明作废。

福建科海华通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屹立运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道路运输证(车号:闽H85129;车型:重型自卸货车;运输证号:350781200176),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屹立运输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文泽便利店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9020010327,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

文泽便利店

2021年12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北盛伟业仓储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210052309,现声明作废。

福州北盛伟业仓储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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