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9日讯 “虽然天冷还下着雨,但我们还是想过来感谢你们。”近日,某置业发展公司的员工冒雨将一面“公正执法护民权 明断是非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平潭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局干警表达感激之情。 2019年9月,林某入职某置业发展公司担任部门主管。好景不长,2020年4月该公司便要与林某解除合同,且在就职期间,该公司仅向林某支付了入职当月的工资,其余均未支付。与公司协商无果后,林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偿还欠付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平潭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支持了林某诉求,裁决公司支付工资82719.23元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000元。后因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林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众多,有索要工资的劳动争议,也有追讨工程款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且在其他法院亦有多起执行案件。原来,该公司本是当地较为知名的企业,后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局,导致纠纷案件多、案涉人员多、标的数额大、影响面广。经查询,该公司名下财产均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且多有抵押登记,难以清偿全部债权,面临破产的危机。一边是辛苦劳动却无法拿到工资的职工,一边是摇摇欲坠资不抵债的困难企业,如何合法合理平衡各方权益,这一难题让执行法官陷入了思考。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向首封法院发送参与分配函,为当事人最大程度争取正当权益。同时,向申请人告知执行情况及企业现状,争取当事人对困难企业的理解。 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申请人同意拿到分配方案上所分配的款项后,放弃剩余债权。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高华燕 蔡秋梅)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