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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漳平市谷屋餐饮店不慎遗失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810053358,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漳平市谷屋餐饮店 2022年4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4月8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市晟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5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5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60858788 联系人:刘喜城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上道166号-1-1204 福州市晟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4月2日股东会决议,福建云恒云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9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彩云 联系电话:18859122777 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玉岭村洪宽工业区整栋 福建云恒云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知否恩遇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省知否恩遇茶业有限公司,编码:3501040143383,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知否恩遇茶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黄玲铧: 本院受理原告刘伙金与你、王金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4民初26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广东台日电梯有限公司: 原告龙岩市嘉诚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台日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肖勇星、廖荣宜: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29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肖勇星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40000元及借款利息。二、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以抵押物即坐落于泰宁县朱口镇朱口瑶上四层的不动产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廖荣宜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廖荣宜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肖勇星追偿。案件受理费3288.1元,保全费1267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155.1元,由肖勇星、廖荣宜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陈志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方寿建与被告陈志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43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陈发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陈发春信用卡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733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江德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江德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539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罗祥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罗祥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397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林雯薇: 本院受理的原告管礼夏与被告林雯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闽0481民初8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黄瑞忠: 本院受理原告朱丽莉与被告黄瑞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张凌: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张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389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389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温方文: 本院受理原告郑春晖与被告温方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吴增新、金顺新开发(平潭)有限公司、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瑞新(平潭)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绿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绿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林旗与被申请人吴增新、金顺新开发(平潭)有限公司、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瑞新(平潭)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绿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绿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榕仲受823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补充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吴增新、金顺新开发(平潭)有限公司、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瑞新(平潭)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绿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绿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林娜与被申请人吴增新、金顺新开发(平潭)有限公司、天大山(平潭)房地产有限公司、瑞新(平潭)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绿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绿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榕仲受60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补充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4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省邵武市边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666.666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2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小强 联系电话:15395999561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人民路7号宏林世纪城8号店面 福建省邵武市边界农业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荣展苗木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原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421054313627A),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荣展苗木专业合作社 2022年4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铜圆形一枚,印章编码:35070310003446;规格40*40m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优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泰宁县富兴工贸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的出资人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碧茶 联系电话:13860596262 地址:泰宁县朱口镇富兴街120号 福建省泰宁县富兴工贸 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碧茶 2022年4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4月11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元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46104191 联系人:黄杰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心村168号厂房4座3-3 福州元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天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天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天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葆丰特种养殖场不慎遗失圆形光敏公章一枚(内书:明溪县葆丰特种养殖场;印章编码:3504210002665),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葆丰特种养殖场 2022年4月12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葆丰特种养殖场不慎遗失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158111630XE),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葆丰特种养殖场 2022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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