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失声明 漳平市中天贸易中心不慎遗失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3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8810010728,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漳平市中天贸易中心 2022年7月16日 清算公告 明溪县盖洋镇大坑村用水户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1MJC128128W依据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组成清算组。请明溪县盖洋镇大坑村用水户协会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过期视为放弃债权。特此公告。 联系人:官永生 电话:13960523776 地址:明溪县盖洋镇大坑村委会办公楼 明溪县盖洋镇大坑村用水户协会清算组 2022年7月16日 清算公告 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用水户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1MJC128021H依据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组成清算组。请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用水户协会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过期视为放弃债权。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金根 电话:13507584216 地址: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委会办公楼 明溪县盖洋镇常坪村用水户协会清算组 2022年7月16日 执业证遗失声明 温玉发,2022年4月5日因保管不善,遗失福建省司法厅2018年05月28日颁发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机构: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号:13501198510532554,执业证书流水号:10627192,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温玉发 2022年7月16日 返还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告知函 黄怀生家属: 经我中心经办人员到相关部门核实,黄怀生(身份证号码352221192504150015),死亡日期为2015年1月,由于申报不及时,致使其养老金发放至2015年6月,现请你将多领取的养老金2325.90元(已扣除应领取的丧葬补助费8828元)退还我中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如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你收到本告知函十五日内,前来我中心办理还款手续,逾期将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追讨。 款项退回账户名: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开户行:工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1407002609010019271。 附言:黄怀生返还社会保险待遇 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7月16日 返还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告知函 吴彦禄家属: 经我中心经办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吴彦禄(身份证号码352221194008130014),死亡日期为2011年3月,由于申报不及时,致使其养老金发放至2012年7月,现请你将多领取的养老金19288.50元(已扣除应领取的丧葬补助费5142元)退还我中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如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你收到本告知函十五日内,前来我中心办理还款手续,逾期将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追讨。 款项退回账户名: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开户行:工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1407002609010019271。 附言:吴彦禄返还社会保险待遇 联系电话:2829887 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7月16日 返还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告知函 陈盛昌家属: 经我中心经办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您的家属陈盛昌(身份证号码352221193706290010),死亡日期为2011年4月,由于申报不及时,致使其养老金发放至2013年6月,现请将多领取的38097.50元(已扣除应领取的丧葬补助费5142元),退还我中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如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你收到本告知函十五日内,前来我中心办理还款手续,逾期将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追讨。 款项退回账户名: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开户行:工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1407002609010019271。 附言:陈盛昌返还社会保险待遇 联系电话:2226997 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7月16日 返还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告知函 林翠团家属: 经我中心经办人员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您的家属林翠团(身份证号码352221195010110068),死亡日期为2015年7月,由于申报不及时,致使其养老金发放至2016年5月,现请你将多领取的8537.32元(已扣除应领取的丧葬补助费8828元),退还我中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如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你收到本告知函十五日内,前来我中心办理还款手续,逾期将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追讨。 款项退回账户名: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开户行:工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1407002609010019271。 附言:林翠团返还社会保险待遇 宁德市蕉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7月16日 赖勤勤、毛玉明、林桢峰: 本会受理申请人潘黄林与被申请人赖勤勤、毛玉明、林桢峰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榕仲受98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16日 福州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闽清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冯金宝、福州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9榕仲受523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0年11月6日作出(2019)榕仲裁523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16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成泰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315552619U,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成泰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 建瓯分公司 2022年7月16日 缪军: 本院受理邓辉诉缪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 0421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缪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邓辉借款1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00元,由被告缪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侯子明: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梅列区勤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侯子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各种法定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7民初122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租金25600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纳租金滞纳金1792元;3、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归还车辆违约金5120元;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张昌桓: 本院受理原告沙县百兴文印店与被告张昌桓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7民初157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宣传手册货款69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潘泽鎏: 本院受理原告黄其接与被告潘泽鎏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7民初118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38000元,并支付按月利率1.5%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4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组织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黄文才: 本院受理(2022)闽0211民初3281号原告黄陈峰与被告黄文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74600.5元及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7623元(自2020年7月1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还清之日止),计82223.5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2022)闽0211民初3281号民事裁定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依《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当事人各方均有向法院申请在线庭审的权利。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章智总: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与蔡文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闽0125民初1792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被告蔡文彬提交的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李雪珍: 本院受理原告杨晓彤与被告李雪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23民初1348号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傅镇: 本院受理原告华来生诉被告傅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王花花: 本院受理原告魏建华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剑辉、梁文英、叶寿椿诉被告林玉泉、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三案,被告林玉泉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一份,开户账号:35050168620700000974,核准号:J4034002667301,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6日 张洪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张洪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9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陈美兰: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鑫农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美兰、林承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杨雪玉、林炜、林在权、福建省中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公司)、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杨雪玉、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3号],与被申请人林炜、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4号],与被申请人林在权、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5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三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0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16日 曾成和、陈军秀、福建省中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公司)、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曾成和、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6号],与被申请人陈军秀、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二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10:3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16日 陈奇林、黄栩、福建省中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公司)、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奇林、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8号],与被申请人黄栩、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9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二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3:3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16日 福建鸿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林锦诉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航劳仲决字(2022)第128号《裁决书》,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案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16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7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南平市盛世酱香酒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6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珍珍 联系电话:13045995566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127号 南平市盛世酱香酒业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6日 清算公告 明溪县盖洋镇湾内村用水户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1796059744R依据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组成清算组。请明溪县盖洋镇湾内村用水户协会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过期视为放弃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坤元 电话:13859432030 地址:明溪县盖洋镇湾内村委会办公楼 明溪县盖洋镇湾内村用水户协会清算组 2022年7月16日 清算公告 明溪县盖洋镇村头村用水户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1791798089G依据会员大会决议,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组成清算组。明溪县盖洋镇村头村用水户协会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过期视为放弃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爵程 电话:15159191318 地址:明溪县盖洋镇村头村委会办公楼 明溪县盖洋镇村头村用水户协会清算组 2022年7月1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浩轩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70310010934,规格:40mm,材质:铜,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浩轩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6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有米有福餐厅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111489;有效期至:2027年4月7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有米有福餐厅 2022年7月16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