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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公告 宁德海警局福安工作站于2023年1月06日在福安市下白石单屿附近海域(北纬26°47′,东经119°36′)查获一艘涂刷“富通1”字样的钢质杂货船及岸边两辆吊车(车牌:鄂AF5559和粤AZ3785),船上车上均无人。该船船长约53.6米,船宽约8.6米,货舱内发现一批冻品,冷冻产品包装外印有外文。请该船船主、吊车车主及冷冻货物货主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合法、齐全手续证明到宁德海警局福安工作站(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新村路1号)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船舶及相关货物将依法处置。联系电话:0593-6679110。 宁德海警局福安工作站 2023年1月14日 三明市三元区烟草专卖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明元烟催〔2023〕第01号 福建茶友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局于2022年6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元烟处[2021]第54号),你(单位)于2022年6月17日已签收。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罚款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892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郭琳、张彦 联系电话: 0598-8511623 三明市三元区烟草专卖局 2023年1月1日 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州场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高与被申请人福州场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榕高劳人仲案字(2023)第2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8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行政市民服务中心3楼 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4日 道歉声明 我们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因而触犯刑法。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违反了《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自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猎杀野生动物,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特此致歉! 赔礼道歉人:吴光跃、丁忠辉、吴流明、吴建斌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东方汇娱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MA33J6LK2T,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永安市东方汇娱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万盛音乐公馆不慎遗失建瓯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12月18日核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编号:350783160007;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万盛音乐公馆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新潮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古城分店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6020058221,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新潮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古城分店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枞岳生态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武夷山市枞岳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210010365;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枞岳生态茶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沅州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内书:三明市沅州贸易有限公司,编码:35040210003610,材质:光敏,规格:40mm,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沅州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泉州和路凯商贸有限公司遗失木质圆形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泉州和路凯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漳平市德玛西亚餐厅不慎遗失漳平市菁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810044411,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漳平市德玛西亚餐厅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安溪县凤城华艺五交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4MA2YJWP95R)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公章一枚(内书:安溪县凤城华艺五交商行),现声明作废。 安溪县凤城华艺五交商行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柘荣县双城镇江海英小吃店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号:JY23509260015829,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柘荣县双城镇江海英小吃店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乐市营滨路玉田标段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慎遗失公章,私章(林永辉)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2023年1月14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乐市营滨路玉田标段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遗失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账号:7345310182600023383,开户许可证核准号:L3910000793301,声明作废。 2023年1月14日 谢浩波、黎冠南: 本院受理原告林国雁与被告谢浩波、被告黎冠南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76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扶舜杰: 本院受理原告许伟与被告扶舜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建五环实业有限公司、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捷与被告福建五环实业有限公司、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建五环实业有限公司、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捷与被告福建五环实业有限公司、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0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廖生源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璐菲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日伟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3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曼婷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丽娟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10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峰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清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4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帅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3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10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海玲与被告福州世茂弘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21民初3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网络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莫秀金: 本院受理原告于明强与被告莫秀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23民初2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杨巧平: 本院受理原告李小琳与被告杨巧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125民初31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黄正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慕清诉被告黄正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21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吴星榕: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三香与被告吴星榕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你已缺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3794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用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严成福: 本院受理(2023)闽0403民初155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严成福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3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莘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杨淑燕: 本院受理(2023)闽0403民初153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杨淑燕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3月7日9时20分在本院莘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谢秋妹: 本院受理(2023)闽0403民初152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谢秋妹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3月7日9时00分在本院莘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谢铭: 本院受理(2023)闽0403民初159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谢铭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3月7日15时00分在本院莘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余秋香: 本院受理(2023)闽0403民初154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余秋香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3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莘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游和泽: 本院受理(2023)闽0403民初160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游和泽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3月7日15时30分在本院莘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公 告 本院已于2022年11月23日裁定受理三明市益禾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12日指定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为三明市益禾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三明市益禾农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2月15日前,向三明市益禾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三路梅列建行七楼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罗志;联系电话:1895095095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公 告 本院已于2022年12月12日裁定受理福建华伦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12日指定福建永杭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华伦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华伦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2月15日前,向福建华伦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666号福建永杭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联系人:张作东;联系电话:1395097639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3月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4日 声 明 福安市潭头镇柯洋至南岩村公路工程项目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支行开立了一份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保函编号为194420080070350,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捌佰贰拾叁元玖角整,(小写)¥900823.90), 该保函于2019年8月28日解除担保,现因项目管理人员保管不善,造成履约担保函原件遗失。特此声明该履约保函原件作废。 江西省洪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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