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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5JLND606443,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XND510943,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3260,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1JLND606444,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1ND510944,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3261,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8JLND606445,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3ND510945,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3262,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4JLND606446,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5ND510946,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3263,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0JLND606447,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7ND510947,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3264,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7JLND606448,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9ND510948,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6115,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3JLND606449,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0ND510949,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6116,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3JLND606450,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7ND510950,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6117,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XJLND606451,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9ND510951,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6118,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车辆合格证丢失,合格证编号:XN016JLND606452,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3日。车辆制造企业名称: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车辆品牌/车辆名称:金龙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冷藏车。车辆型号:XMQ5030XLCSHEVL01,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HJLGCG000ND510952,发动机型号:K14F-G,发动机号:N006119,特此声明! 声明人:东蒲联合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公 告 我社诉李海、甘程文、陈浩、余深生、陈凤玉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古田县人民法院判决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我社将该案经判决书判决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吴启钟先生,并由其履行对该债权的全部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实现该债权、获得该债权的收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恢复执行以及领取执行款项等。 特此公告。 古田县富昌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2023年4月4日 公 告 我社诉施承清、陈巧霞、张婉珍、陈邦怀、高锦连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古田县人民法院判决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我社将该案经判决书判决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吴启钟先生,并由其履行对该债权的全部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实现该债权、获得该债权的收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恢复执行以及领取执行款项等。 特此公告。 古田县富昌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2023年4月4日 公 告 我社诉叶建辉、周毓见、苏良斌、苏良武、苏干忠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古田县人民法院判决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我社将该案经判决书判决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吴启钟先生,并由其履行对该债权的全部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实现该债权、获得该债权的收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恢复执行以及领取执行款项等。 特此公告。 古田县富昌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邵武市信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邵武市信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邵武市信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枸杞叶汤小吃店不慎遗失连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04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 :JY2350825000879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作废。 连城县枸杞叶汤小吃店 2023年4月4日 任顺容: 本院受理原告沙县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任顺容、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原告要求:1.被告返还原告代其向第三人清偿的借款本息85757.18元、违约金61461.6元、房屋补差款2158.71元。2.被告立即配合原告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手续,并承担办证税费。3.被告立即配合第三人对案涉商品房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现向你送达(2023)闽0427民初434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华传豹: 本院受理原告余传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427民初413号】,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5000元及利息1500元(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6月1日止);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声 明 经股东会会议决定,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我司已于2023年3月23日将法定代表人由林祥海变更登记为黄镇。此前,我司发现林祥海利用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免去其法定代表人职务,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差私刻一枚公司公章、一枚公司合同章。其中,公章编号为35018210027402、合同章编号为35018210027403。为此,我司于2022年9月20日通过福建法治报发表声明进行广而告之。且,我司已在第一时间对林祥海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的事实向公安机关报案。 现我司就林祥海私刻前述两枚印章一事再次发表如下声明:前述两枚公司印章的刻制、持有、使用未获得公司授权或股东会(或董事会)许可,且完全违背我司意志,不具有合法性,不具有法律效力,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林祥海个人承担,与我司无关,敬请诸相关业务单位、个人注意甄别,并欢迎揭发、举报。 特此声明! 福建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爱金与被告福建省燕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81民初118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马清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章泉与被告马清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48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马清华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何章泉投资款30000元。同时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刘肇普: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圣博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肇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物业服务费8360元及违约金1355元,合计9715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次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夏桂莲: 本院受理的原告乐秀清与被告夏桂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481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冯银: 本院受理原告邹义铿与被告冯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25民初11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孙贵高: 本院受理原告阿耐思特岩田产业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孙贵高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1民初32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杨业叶: 本院受理(2023) 闽0403民初1585号原告福建大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业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3年5月24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福建锦煊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陈丽华与被告福建锦煊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林晓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福建省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周春燕: 本院受理原告郑瑞玲与被告周春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周春燕: 本院受理原告肖敏与被告周春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黄书明: 本会受理申请人谢彩英与被申请人黄书明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榕仲受33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福建常春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曾开刚与你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榕航劳仲案〔2022〕205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2023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层511 联系电话:0591-288882236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闽江监狱民警田涛,因不慎遗失软硬质警号各两副,警号3502100,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田涛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德化县人民法院干警张秀芳执行公务证(证件号码:35041113)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秀芳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周忠林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车牌号:闽H19305,运输证号:350781200211,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周忠林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肖熹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车牌号:闽HW717挂,运输证号:350781201765,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肖熹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遗失40mm*40mm圆形项目章一枚,章面内容: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南靖县农业种植区农地提升建设项目(一期)(仅限于文件资料往来,合同等经济往来方面无效),特声明作废。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金禾医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金禾医药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310028231),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金禾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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