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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日前,安溪警方对王某应等人四人出租电话卡用于实施诈骗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悉,这是202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以来,安溪警方开出的首张“反诈”罚单。 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应等四人明知对方持电话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名下的电话卡,以200元一天的价格出租给赵某军等人使用,从中非法获利。日前,安溪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应等四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任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严格遵守实名制登记要求,严禁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陈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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