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失声明 李登春不慎遗失公安部监制的人民警察证,证号150590,发证日期2022年12月8日,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登春 2023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洪超烧烤店不慎遗失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25006054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连城县洪超烧烤店 2023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古田燕芝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92210006379)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古田燕芝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更正声明 淘帝(中国)服饰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福建法治报》刊登减资公告,其中“根据2023年7月4日股东会决议”有误,现更正为“根据2023年7月4日董事会决议”,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18559978989 联系人:庄凌锋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56号淘帝楼7层 淘帝(中国)服饰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公开拍卖一批实验检测样品资产残余价值,保证金20000元。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请有意竞买者持缴款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6:00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591-87709090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 福州正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8日 债权转让补正公告 2023年3月,福建光华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柏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福建光华投资有限公司将对福建锦福贸易有限公司享有的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等全部权利转让给福建柏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福建光华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柏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在《福建法治报》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 现针对上述已刊登的《债权转让公告》刊登本补正公告,担保人名称为:谢锦斌、曾苇兰、冯建英、张三秀、易美燕、赵士伟、杨金玲。原《债权转让公告》与本补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光华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马伟雄: 本院受理原告俞其玉与被告马伟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3)闽0821民初1207号民事判决。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陈冲、胡腊妹: 本院受理原告陈嘉与被告陈冲、胡腊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3)闽0821民初995号民事判决。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吕艺勇: 本院受理原告陈祖斌与被告吕艺勇、蒋建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3)闽0821民初326号民事判决。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胡桂林: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伟与被告杨承华、第三人胡桂林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长汀县优品汇贸易责任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小西食品经营部与被告长汀县优品汇贸易责任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821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叶飞禹: 原告朱春銮与被告叶飞禹、魏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125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曰起3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陈慧阵: 本院受理原告汤小妹与被告陈慧阵离婚纠纷一案,上诉人汤小妹就(2023)闽0125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松城俞金食品店不慎遗失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9210067035,声明作废。 霞浦县松城俞金食品店 2023年8月18日 陈以峰: 本院受理原告林章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闽0125民初25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詹兴斌与被告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1民初734号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存在劳动关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证据副本、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詹恢产与被告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1民初732号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存在劳动关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证据副本、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福清美德力机电贸易有限公司、陈齐焰: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晴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清美德力机电贸易有限公司、陈齐焰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榕仲受1164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林金龙: 本会受理申请人郑香通与被申请人林金龙之间的合伙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318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2022)榕仲裁231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福建兴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兴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385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2022)榕仲裁238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王世忠: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王世忠之间的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案[(2023)榕仲受60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3年8月1日作出(2023)榕仲裁6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胡来元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晋劳人仲案[2023]012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副本]。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要求你[单位]与其确认劳动关系。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6号3楼仲裁办)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下午15: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晋安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福建久誉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廖翌鸿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晋劳人仲案[2023]367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副本]。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要求你[单位]支付其工资。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6号3楼仲裁办)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下午15: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晋安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陈杰: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通民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陈杰之间的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169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2022)榕仲裁2169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台江区阔达信息咨询服务部: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黄颖诉你单位有关工资、加班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3]第452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注销清算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章程的有关规定,永安市欣荣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81054341353W)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决定本单位注销,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美丽 联系电话:13906087771 永安市欣荣幼儿园清算组 2023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富禾恒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2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11010236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将依法申请补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福建富禾恒茂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潭头镇富罗坂村村民委员会,村民柳赛容不慎遗失农村集体经济股权证,股权号:NO:3509811032020073,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柳赛容 2023年8月18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