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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罚金专户中有部分涉案财物无人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缴款人及涉案财物公告如下,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本院(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办理领取手续。涉案财物逾期未领取将依法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缴款人:李明钗 金额:5000元 缴款人:孙秀琴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颜清霞 金额:3000元 缴款人:周抚祥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陈眉木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钟文杰 金额:2000元 缴款人:郑羽霞 金额:400元 缴款人:缴款人不明 金额:20000元 缴款人:陈从仕 金额:1200元 缴款人:20170614退赃款 金额:4200.83元 缴款人:陈秀美 金额:20000元 缴款人:池延同 金额:5000元 缴款人:兰云祥 金额:5000元 缴款人:20171025罚金退赃保证金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潘培琴 金额:2元 缴款人:20171122退赃罚金保证金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钟文彬 金额:950元 缴款人:吴开樵 金额:32300元 缴款人:黄太招 金额:80000元 缴款人:钟建建 金额:3030元 缴款人:王俊辉 金额:300元 缴款人:陈焕龙 金额:11338元 缴款人:陈 新 金额:2000元 缴款人:郑财务、张小明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20191009退库 金额:25000元 缴款人:郑良昌 金额:70元 缴款人:郭其嘉 金额:1680元 缴款人:陈雪云 金额:257576.05 缴款人:杨海鸿 金额:80000元 缴款人:余新全 金额:500元 缴款人:吴广宁(吴广永) 金额:140000元 缴款人:20200903罚金 金额:1000元 缴款人:冯友裕、崔孟仁 金额:23920元 缴款人:20201014退赃 金额:22310元 缴款人:20201218罚款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黄大根 金额:1545元 缴款人:王亚惠、黎氏贞娘 金额:2000元 缴款人:陈溯楗 金额:20000元 缴款人:20210303现金、退赃陈赞强钱 金额:30000元 缴款人:吴燕清 金额:3000元 缴款人:董爱眉 金额:50000元 缴款人:江东海 金额:17200元 缴款人:黄大根 金额:1090元 缴款人:王瑞云 金额:12000元 缴款人:张友兵 金额:6004元 缴款人:谢 龙 金额:14000元 缴款人:林章宝 金额:14239元 缴款人:卢伟良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王莉娟、张强 金额:14059元 缴款人:张玶华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卓积英 金额:50937.74元 缴款人:20211207 退赃 金额:200元 缴款人:林 杰 金额:27000元 缴款人:朱洪鑫 金额:1203元 缴款人:吴秋金 金额:22500元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认领公告 2023年8月13日,福州海警局位琅岐岛附近海域对一艘无船名船号的钢架泡沫货船及一艘无船名船号快艇进行检查,经查该泡沫货船船载一批无合法、齐全手续冻品。现依法对涉案无船名船号钢制泡沫船、冻品及无船名船号快艇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1-8329611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3年8月23日 认领公告 2023年6月25日10时22分许,厦门海警局在金门南侧附近海域查获1艘无船名船号的渔船。经查,该船为钢制捕捞渔船,船长18.5米,宽4米,吨位约11吨,船身喷漆为蓝色,驾驶台喷漆为白色,船上未发现船名船号。机舱有一台柴油主机(无铭牌),六个蓄电池。船舶后部为驾驶室及住舱。驾驶室配备一台FTGMDC的FT-8700型号导航仪,一台无相关型号标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张警官 18120769010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1号 厦门海警局思明工作站 2023年8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台江区撩撩螺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8日签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30166935,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台江区撩撩螺餐饮店 2023年8月23日 招标公告 1.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委停车场租赁,租金每月每个停车位260元起,共19个机动车车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2.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恒心路西侧地块租赁,地块面积约580㎡,租金9.3元/㎡/月起,面向社会公开招标。3.受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昙石村文博花园电梯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金额:88200元。联系电话:小江 17705013812 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陈璨灿: 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林与被告陈璨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闽0802民初52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陈璨灿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新林支付电脑租金7500元。2、陈璨灿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新林返还电脑2台(配置:CPU:I59400 2个,主板:华硕B365 2片,内存:金士顿8G/2400 2条,显卡:华硕GTX1650 4G 2片,硬盘:金士顿240G 2个 WD1000G 2个,电源:300W 2个,显示器:LG27寸 2台)。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沈强: 本院受理原告梁巧英诉被告沈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23年8月15日刊登在中缝2-7版由长汀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梁巧英诉被告沈强、丘马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有误,原文中“原告梁巧英诉被告丘马娇”应更正为“原告梁巧英诉被告沈强、丘马娇”。特此声明更正! 2023年8月23日 赖庆洪: 本院受理原告徐雪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徐雪琴借款本金320000元、利息449022.93元(至2023年5月3日),并支付徐雪琴自2023年5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按月利率1.21%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421民初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李运通: 本院受理原告陈德友与被告李运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陈德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关于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吴松泽(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9311082174):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吴含剧与被申请人吴松泽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为[2023]泉仲晋字358号。现本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附件、答辩通知书、仲裁指南、选定仲裁员函,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2023年9月22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2023年10月7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本会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5日(2023年10月12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9日(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在本会晋江分会开庭审理;领取裁决书期限为上述公告期限届满后第30日(即2023年11月30日),逾期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莆市监催告〔2021〕11773号 余吓辉(身份证号码:350322197605243053): 本局于2023年2月1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莆市监处罚〔2021〕11773号)。你在法定期限内确定的处罚款人民币币76012.5元尚未缴纳。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加处罚款76012.5元,以上共计15202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叶寅青、黄涛联系电话:0594-2561918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日23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森林保护与林业发展协会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7846650946465,有效期限自2007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4日,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森林保护与林业发展协会 2023年8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建武夷山茗国嘉叶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武夷山茗国嘉叶茶业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20010288),现声明作废。 福建武夷山茗国嘉叶茶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探索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1910000187,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探索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遗失声明 宁德驼钢智慧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闽J7681挂黄色)遗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4月8日核发的道路运输证正、副本,闽交运管宁字:350924200328号;宁德市交警支队2021年4月1日核发的行驶证,声明作废。 宁德驼钢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润韵岩茶厂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公章一枚(内书:武夷山市润韵岩茶厂),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润韵岩茶厂 2023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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