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0日讯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创设《经济犯罪、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建立经济犯罪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人员培训机制,形成法律监督合力。 《指引》规定,经济犯罪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可以运用联合组建办案组、共同制发检察建议、联合开展专项工作等协作方式,重点围绕食药安全、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治理等领域开展双向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和数据共享。同时,通过同堂授课、跟班学习、联合调研等方式,共同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据悉,根据该协作机制,思明区检察院在洪某某等1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发现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存在问题,遂通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推动立案并协同进行初步调查。 (邱晨帆)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