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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发现在网络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有利可图,男子小萧(化名)做起了中间商赚差价,多次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住宿、航班、高铁、出入境记录等个人信息并转售给他人。日前,经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小萧因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 此前,小萧因在一个网上聊天群与他人发生言语争执,身份信息被他人曝光,于是越想越生气,打算将对方的个人信息也“挂在网上”。为此,小萧开始在网络上接触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没想到由此发现了“商机”。于是,小萧先后多次通过某APP向“代理”非法获取公民住宿、航班、高铁、出入境记录等个人信息并转售。仅3个月,出售公民行踪轨迹信息共计734条、公民住宿信息共计1000多条。之后,小萧得知自己的行为已被立案侦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认罪认罚。 经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翔安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小萧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小萧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翔安法院判处被告人小萧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洪心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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