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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周宁县七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iy5_QHTYuwKwptYio2cQ,提取码:9n5x。二、查阅纸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提出意见途径:周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叶工,电话:0593-5622378,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32号;公众可下载意见表填写意见,并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反映。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周边相关利益者、社会团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建议。四、本次公示有效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公示单位:周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9日 关于甬莞高速福州段拱头特大桥至大帽山隧道进口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公告 因甬莞高速福州段拱头特大桥至大帽山隧道进口段提升改造工程路面养护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0日期间,对甬莞高速(593km-597km)透堡服务区施工段周边部分路段及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0日期间,甬莞高速(593km-597km)透堡服务区路段道A道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另一侧B道未封闭改为单道双向通行。因单道双向通行,车流大,极易拥堵,请提前减速,保持安全车距通行。 二、宁德往马鼻出口无法通行,车辆请提前罗源湾下高速,绕行228国道至马鼻。 封闭马鼻收费所进口,马鼻收费站往高速行驶的车辆请从G228国道绕行至就近收费站上高速。封闭罗源湾收费所往福州方向匝道,罗源湾收费站往福州方向车辆请绕行G104国道或经罗源、水古(罗源南)收费站往G15沈海高速通行。封闭琯头东收费所往宁德方向匝道,琯头东收费站往宁德方向车辆,请择路至G15沈海主线或经G104国道绕行。 三、施工期间,如因天气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的,由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和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共同决定,并通过福建交通广播FM100.7、FM987等频道发布,同时通过百度,高德地图等软件进行导航。 四、施工期间,途经上述路段车辆,请提前减速,保持安全车距,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并自觉服从交通指挥人员的指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支持配合,自觉遵守执行,确保通行安全。施工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福州管理分公司 遗失声明 南平市合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合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210012400;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合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至20号泊位工程(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我公司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至20号泊位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1.征求意见稿全文可点击下面网址下载: http://www.eiafans.com/thread-1428735-1-1.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209-1号。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工程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和其它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岛屿村、半屿村、官沪村、里岙、东岐村、大坑、外岙、横路里、大坪头、里澳、北斗都村、外澳的居民、村委会、企业等。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等。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209-1号 联系电话:0593-2578082 邮箱:1061023418@qq.com 联系人:彭工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开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认领公告 2023年11月9日,福州海警局位长乐十七孔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涉嫌非法捕捞的渔船,该船舶长约23,宽约5米,蓝色驾驶台,船体涂刷蓝色油漆,驾驶台涂刷“1058”字样。现依法对该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带相关船舶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松下村车头79号,联系电话:15060101509。 福州海警局 2024年1月9日 融自然公示〔2024〕5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建荣诚友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金地华宸公馆项目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的公示 福建荣诚友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诚友嘉公司”)开发建设的金地华宸公馆项目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征地面积47182平方米,用地面积43856平方米,容积率2.3。 荣诚友嘉公司向我局申请金地华宸公馆项目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具体情况:小区地下室共设置444个停车位,其中29#、30#、31#、32#、33#楼附近共计42个停车位(编号403-444),位置调整到地下室其它地方,车位数量、编号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上述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将拟调整的地下室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地点为新闻报刊媒体、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建筑景观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85301092;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02室。 附件:金地华宸公馆项目拟调整的地下室平面图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明溪县城关福记食品店: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三元区天勇贸易商行与被告明溪县城关福记食品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1民初9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证据副本、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苏德光: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平与被告苏德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5民初3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黄金莲: 本院受理原告范功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闽0125民初2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蒋高云: 本院受理原告林元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5民初3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邓则辉、梁艳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则辉、梁艳梅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382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高建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捷与被告高建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38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吴成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邓启龙、吴成辉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4)闽0481民初3515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2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昌安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建瓯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11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一份【车辆牌号:闽H07388D(黄绿双拼色);道路运输证号:闽交运管南字350783100136号】,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昌安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建大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大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大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4年1月6日股东决定福建省泉州相与石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万元整人民币减少到50万元整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秋萍 联系电话:15060965258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福山工业区新龙国际石馆C区 福建省泉州相与石材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省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210014541;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建唯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38000635501,账号:3505016876070000070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宁支行,声明作废。 福建唯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公告 福州圣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75137867X9),因业务发展需要,经股东决定,工商部门变更核准,原股东李静将所持80%股权转让至海南臻顺溜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林云成将所持20%股权转让至西藏诚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转让后原股东不再持股。 地址由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81号18#楼北侧6楼602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楼6层21商务办公,特此公告。 福州圣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罗源琛凯贸易有限公司: 福州冠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现执行董事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召集临时股东会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1月25日下午三点。二、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四期2号楼24层01单元; 三、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四、参加会议人员: 1.罗源琛凯贸易有限公司。2.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代表:黄珊珊)。五、会议议题: 协商表决修改财务负责人相关事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对公司新《章程》进行表决。请贵司根据本通知书按时参加会议,若未及时参加会议,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福州冠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声明 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因公司变更,现公章和法人章声明作废。 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沙县夏茂小博士幼儿园不慎遗失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33504270034800)壹份,现声明作废。 沙县夏茂小博士幼儿园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吉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18110038412)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吉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建昌泓盛物流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壹枚,财务专用章防伪识别码:35010310028014,现声明作废。 福建昌泓盛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禹筑建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410016738,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禹筑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4年1月7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羽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080082745 联系人:莫艇凯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7号西提丽府12#楼2层06店面 福建羽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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