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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3日讯 2019年,被执行人洪某某因欠款67万余元未还,被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因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翔安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年,被执行人洪某某亦有一笔60万元的借款未履行被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至今亦未能执行到位。 2023年12月,申请执行人金某某向湖里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洪某某将位于翔安的自建房对外出租,每月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且洪某某长期利用其子名下的微信账号收取该租金以规避法院执行。 日前,翔安法院协同湖里法院对这起被执行人涉嫌规避执行的案件进行强制搜查取证并将被执行人现场拘留。两家法院紧密配合,化“独角戏”为“总动员”,推动案件取得实质进展,共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两家法院共同研判 制定周密执行方案 洪某某的自建房位于翔安区一处城中村,湖里法院执行法官对当地社情民意不熟悉,案件突破具有一定难度。考虑到被执行人洪某某在翔安法院同样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湖里法院向翔安法院发起协同执行请求。翔安法院收到后,高度重视,立刻组成专门执行小组,与湖里法院协同开展执行工作。 翔安法院执行局局长林良生组织湖里、翔安两院执行法官共同研判案情,根据事先向有关部门调取的证据,案涉的自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无法通过拍卖处分;该房产租户众多,在家时间不一致,联系方式又不详,按惯常的执行模式向租户发协执提取租金难度很大,且容易再次被规避执行。被执行人经传票传唤拒绝到庭配合,且对抗执行的倾向明显。 因此,两院执行法官根据翔安本地的地域情况以及湖里法院掌握的具体线索,对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各种障碍进行了沙盘推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协同执行方案。 联合小组闪电行动 被执行人当场被拘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两院执行联合小组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社区,在其对外出租的自建房中找到了洪某某。 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小组,洪某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对于执行法官提出的收租问题更是顾左右而言他。但执行小组早有准备,当场拨通了自建房外悬挂的招租牌上的房东电话,洪某某手中的电话应声响起,其刚才的辩驳顿时显得苍白无力。 眼看“收租证据”要被查实,洪某某突然情绪激动,挥拳袭向执行法官。随队法警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将其控制。 两院执行法官当即现场对洪某某宣读搜查令和拘留决定书,搜查其用于收租的手机,并依法将其带回翔安法院调查。 通力协作组合出击 圆满执行迅速高效 在法院询问过程中,湖里、翔安两院执行法官向洪某某核实情况、释法析理。由于本案可能涉嫌拒执罪,拥有丰富固定证据经验的翔安法院执行法官主动承担起了主要询问任务,湖里法院执行法官则重点针对被执行人的陈述发问,不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通过询问,一笔笔收入都清晰明了,每一项支出都有迹可循,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初步得到证实,为后续开展打击拒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经查,洪某某利用他人名下手机、微信收取租金规避执行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天下午,翔安法院决定对洪某某执行司法拘留。 为了高效完成拘留程序,湖里、翔安两院再次打出“组合拳”————一边是依托翔安法院与厦门市第五医院联动搭建的“送拘体检绿色通道”,执行员迅速完成了送拘前的体检工作;另一边是湖里法院派出有着丰富独立送拘经验的法警协助,大大缓解了翔安法院执行办案人手紧张的压力。在两院干警配合下,送拘工作顺利完成。 “协同执行是执行攻坚的手段之一,我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的朴素目标。”翔安法院执行局局长林良生说,“此次两区法院联动执法,生动诠释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执行理念,彰显了兄弟法院凝聚合力、协同配合的职责担当。我们更要推动协作模式和业务交流的深化,促成两院执行能力的高水平提升。” “本次协同执行过程中,两院紧密配合,充分发挥了各自优势,相向而行,精准施策,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对于此次协同执行,湖里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惠清感触很深,“在协同执行过程中,我们也学习了翔安法院执行法官在方案制定、调查问询、证据固定等方面的经验,受益良多。”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林良生 陈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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