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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一男子虚构承包经营公司食堂的合伙项目,期间还分红吸引他人继续投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近人民币110余万元。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七个月,罚金15万元。 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间,90后长泰小伙廖某通过网络让他人伪造长泰当地4家公司的印章及自己与上述公司签订的食堂承包合同,再以合伙承包经营公司食堂为由,多次骗取廖某甲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后为了吸引他人继续投资,还以分红名义返还被害人共计50余万元,余下近110余万元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等。 2023年10月23日,廖某甲等人发现廖某已很久未再分红,便与廖某荣见面商讨还钱事宜。后廖某甲见廖某无钱可还,便报警,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黄从余 蔡宝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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