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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10:47:28

“三无”渔船非法捕捞 认购“蓝碳”修复生态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1日讯 诏安男子沈某禁渔期雇人驾驶“三无”钢制渔船进行非法捕捞。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沈某提起公诉,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6月,沈某明知处于禁渔期间,仍雇佣船员杨某等7人,驾驶自己的“三无”钢制渔船至诏安梅岭某海域,使用有囊围网等工具,先后两次进行放网、收网作业,被现场抓获。经清点、称重,涉案渔获物净重3103公斤,市场价格合计1.7万余元。经鉴定,沈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该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10.4万余元。

日前,诏安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沈某提起公诉,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沈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4万余元,用于增殖放流或者补种红树林或者直接购买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沈某自愿认罪认罚,以购买海洋碳汇的方式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沈冰川 黄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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