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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4日讯 近日,在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田头村的乡村振兴检察联络点,村民郭某将一面题有“公正检察执法为民 法亦有情温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龙海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以感谢检察院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郭某因没钱吃饭9次到附近工地食堂盗窃猪肉、鱼肉、蔬菜等物品,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龙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发现,3年前郭某因与家人发生矛盾便离家到山上独居,因无固定工作、生活较为困难,便下山偷些肉类和蔬菜。案发后,郭某后悔不已,但也让这段出现裂痕的亲情关系有了转机,其家人热切期望郭某能回归家庭。 综合考虑到郭某无违法犯罪前科、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悔罪认罪态度好,且已取得被害单位谅解,龙海区检察院依法启动不起诉程序,并开展家庭矛盾化解工作。 近日,该院就郭某盗窃案等5起拟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员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龙海区检察院还对郭某等人进行训诫教育和法治教育。 (林欣欣 唐毓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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