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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日讯 假装外出赴沿海地区求职,伺机沿路踩点盗取群众财物。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文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3年10月初,因盗窃刚刑满释放不久的文某,听到曾在连江县工作的老乡罗某说过海上“跑船”工资高,便与罗某结伙前往连江准备“跑船”。俩人到连江县后,在罗某的带领下拜访当地的几处码头,却未能找到理想的“跑船”工作。眼见求职不成,俩人也未继续努力,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撬锁工具,由熟悉当地环境的罗某踩点和望风,由经验丰富的文某负责入室盗窃,并以罗某此前打工租住过的出租屋作为据点存放赃物。俩人很快被公安民警抓获。经查,俩人共盗窃财物价值预估1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入户盗窃,无论财物价值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家中不要存放大量贵重财物,外出时注意关好门窗。如果不幸被盗,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最大限度保障财产安全。 (姚正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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