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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日讯 6元钱,不过是买两瓶可乐的钱,可有的人却为了6元钱摊上了“牢狱之灾”。近日,马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么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2023年4月2日,被告人陈某某携带一台电动切割机,到马尾区聚福新村拆迁区附近想去切点钢筋,在拆迁区看见有两根包裹着电信光缆的长管。为取走这两根长管,陈某某用切割机将这两根长管上方的电信光缆全部切断,将两根长管拉出后出售,共获利6元。 陈某某的行为造成附近200余户家庭网络、医院医保专线、财政专线、基站等网间通信阻断5个多小时,经测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判决被告人陈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的经济损失13077元。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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