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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日讯 李某离职后仍冒充公司业务员推广业务骗取预付货款,结果把自己送进监狱。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间,被告人李某在漳州某食品公司担任业务员,5月过后就已离职。2022年8月20日,离职后的李某到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曾某经营的食品店内,冒充原就职的食品公司业务员身份,向曾某推销饼干等食品。曾某信以为真,便向李某订购饼干200箱,并向李某转账9200元作为预付货款,约定3日内发货。 此后,曾某多次向李某催促发货,李某均以生产排期慢等各种理由推托。不得已的曾某向食品公司确认,才知道李某早已不是公司的业务员,公司也未曾委托李某代为推销,更没收到订单。曾某这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案发。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见习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吴静婷 严伟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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