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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8日讯 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余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2022年9月间,女子余某经介绍和欧某相亲。余某谎称离异、孩子归男方所有,但其需要支付抚养费。为博取信任,余某将事前准备的假离婚证出示给欧某,欧某信以为真,同意以帮忙支付孩子抚养费作为聘金,之后俩人开始交往。 2022年12月,欧某通过银行卡转账4.3万元给余某后外出打工。收到钱后,余某把欧某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欧某多次联系寻找余某无果,意识到自己很可能遇上“爱情骗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余某如实供述罪行,并全部退还欧某钱款4.3万元,取得了欧某谅解。 (阮少哲 王欣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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