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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10:04:11

未及时履行报备义务 福州台江一房东被罚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日讯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后洲派出所依法对一名未及时履行出租屋报备义务的房东予以处罚。

当天,民警在开展流动人口访查时,发现水巷社区某小区房东黄某将房屋出租后未及时履行出租屋报备义务。随后,民警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对黄某处以200元罚款。

当前,福州公安正全力推动“福州e体+”微信小程序自主申报、自主采集工作。民警表示,房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实行出租屋报备,不仅是为了公安机关掌握实有人口的具体情况,进一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各类灾害事故,更是有利于保护房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韩慧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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