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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6日讯 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欧某因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1万元。 2023年8月初,陈某在驾驶途中不慎剐蹭车辆,导致保险杠、车灯受损,修理费用不菲。陈某心疼不已,为节省修理费用,打算通过制造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于是,陈某叫来好友欧某帮忙,由欧某驾驶自己的车辆故意制造了一起追尾事故,随后通过保险成功获得5.8万多元理赔金。 2023年12月7日,陈某的车辆再次剐蹭受损。他再次叫来朋友张某故意制造一起交通事故。然而,敏锐的保险工作人员察觉到异常情况,遂报警处理。 案发后,陈某、欧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退赔保险公司经济损失。 (见习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颜丽月 林文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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