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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0日讯 为图方便进出公司收取快递,男子套用录入公司系统的车牌,甚至多次上路都没有将套牌摘下,最终男子为自己的无知买单。日前,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该套牌车辆,驾驶人被处以罚款1万元,记12分。 8月初,翔安交警大队马巷中队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尾号811的橙色轻型封闭货车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嫌疑,其原本车牌尾号应为861。 依据线索,民警迅速研判调查,对车辆轨迹展开追踪排查,并在该车曾经出现过的海翔大道、春光路、翔星路等路段摸排蹲守。最终,民警在翔安大道辅道往郑坂社区方向路段查获该车辆及其驾驶人史某。 经查,货车驾驶人史某是一名帮忙运送快递的货车司机,其朋友为方便史某进出公司收取快递,将录入公司系统的车牌提供给他使用。在回翔安的途中,史某多次套用车牌,最终被查获。史某直至被查都不知晓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交通法规。 中队民警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史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记12分,并依法扣留机动车辆。同时,民警对史某开展安全教育,向其普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于鲁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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