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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1日讯 近期,建瓯市检察院成功办理南平市首例虚假仲裁案例,为100多位债权人追回待分配款项15.72万元。 经审查,李某因经商失败负债累累,为套取其名下甲公司资产被执行待分配款项15.72万元,与刘某合谋串通伪造证据,捏造虚假劳动关系的事实骗取仲裁裁决书。后刘某以该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骗取执行款项15.72万元。 该院检察官在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这份裁决书案情异常,随后通过走访法院等相关部门调取调查卷宗,全面了解虚假仲裁事实。同时,补充调取法院仲裁申请、执行申请、信访局信访记录等,发现刘某和李某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调查核实后,该院立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在取证及立案侦查方向达成共识。 随后,由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线索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铁证面前,李某与刘某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到二人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并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最终,李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根据查明的事实,建瓯市检察院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制发检察建议,指出李某、刘某为“穿透”抵押权等优先债权,利用工资债权的优先受偿权,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骗取仲裁裁决书的违法事实,损害了甲公司100多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议撤销原仲裁裁决书。仲裁委收到检察建议后采纳并立即撤销原仲裁裁决书。 (潘贤晨 张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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