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09-14 14:06:55

私设生猪屠宰场 非法经营获刑罚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4日讯 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000元。

2022年11月,吴某租用一处小型旧养猪场,并雇佣工人搭盖屠宰棚、改建烫猪池,将其改造成一个私人屠宰场。吴某屠宰的生猪中,除了少数是自己养殖的以外,大部分是从其他养殖生猪的农户处购买。之后,吴某再将屠宰好的生猪销售给其他猪贩。

2023年6月,吴某被现场查扣已屠宰的生猪2头、未屠宰的生猪1头。经查,吴某涉案的屠宰点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审批证件,属于未经职能部门批准的私宰点;吴某非法经营生猪屠宰点期间,屠宰生猪近百头。

(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杨思燕)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