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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0日讯 “法官,被执行人搬出道班房并移交我们顺利拆除后,征迁工作顺利完成,高速公路得以继续开工建设,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三元区某局相关负责人的感谢电话,感谢其刚柔并济促腾房,保障高速建设顺利推进。 今年3月,因三明市某高速公路项目(三元段)建设需要,需征收案涉道班房,三元法院就三元区某局与刘某甲、刘某乙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判决刘某甲、刘某乙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腾空该道班房,并将之返还三元区某局。判决生效后,刘某甲、刘某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三元区某局向三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涉及征迁问题,案件情况复杂、两名被执行人年龄较大且情绪激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案涉道班房走访两名被执行人,了解其诉求并听取其意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最终,由三元区某局对其所有的另一处道班房进行装修并达到入住条件,作为替代性用房供两名被执行人一家居住,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刘某乙、刘某甲慑于法律的威严,自行于7月30日腾空迁出案涉道班房并返还给三元区某局。 (林川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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