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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罪案件,邀请涉矿乡镇、相关单位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20年至2021年间,因矿山生产需要建造蓄水池和排水沟,大田县某建材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擅自开采凝灰岩矿石共计1万余立方米,价值近60万元。朱某作为公司实施非法采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于2022年8月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以非法采矿罪对该公司及朱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分别从非法采矿行为给国家资源造成的危害、对超采地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等方面进行指控,法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依法保障了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认真聆听,切身了解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 该案将择日宣判。 (陈小玲 邓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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