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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近日,经清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汤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被告人叶某甲、叶某乙等人均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汤某在东莞开了一家为虚拟手机卡实名认证的冲场工作室,招募叶某甲、叶某乙等人负责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拟手机卡以及APP的实名认证,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为其工作室招募兼职,汤某负责与虚拟手机卡的上家商号对接,号商负责提供待实名验证手机号码并提供ICCID。 2023年5月,樊某在工作期间接到该诈骗团伙的来电,称其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要求冻结被害人医保卡并需要验证其名下银行卡的信息。樊某同意后便根据语音指导进行银行卡验证,在验证过程中被要求进行转账,最终被骗5万余元,发现被骗后樊某立即选择报警。经过警方仔细摸排,最终将该团伙抓获。 (赖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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