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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9日讯 近日,顺昌法院审结一起“杀洋盘”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对被告人曾某辉、张某等七人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7月,曾某辉为非法牟利,在福州市某小区租赁房屋作为诈骗窝点,准备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购买外籍人员的通信信息并组建群聊,陆续雇佣张某等6人,在窝点内利用某社交聊天软件,吸引群内人员在虚假投资平台进行泰达币投资,骗取钱财。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张某等6人通过话术传播虚假消息,并让潜在目标人群添加客服的账号进行私聊。曾某辉负责使用客服的账号引导被害人通过购买虚拟币,并在虚假投资平台上注册账户进行投资,同时使用其他账号冒充分析师,诱导客户持续投资,并制造客户持续盈利的假象,待客户大额投资后,骗取他们的交易手续费及投资本金。经统计,该窝点累计诈骗5000余个虚拟币,折合人民币3.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揽多人,以虚假身份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汤仙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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