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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5:35:05

出借银行卡获利 拒不坦白获刑罚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近期,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出借银行账号、微信账号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间,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其名下3张银行卡和4个微信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根据他人指示帮助转账。经统计,上述账户共接收、转移资金计450万余元。其间,龙某、张某、蒲某被他人实施电信诈骗合计转入8.5万余元至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刘某自认非法获利7万多元。

2023年5月,刘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到案后,刘某仍心存侥幸,仅供述其提供一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事实,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直到法院审理阶段,法官通过核对银行卡交易明细才发现有遗漏的犯罪事实。

经检察机关补充起诉,法院根据刘某到案后的实际表现依法不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并根据其系从犯和认罪认罚、退赃等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范雪娥 潘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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