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6日讯 近日,经建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22年11月,魏某在朋友张某(另案处理)的介绍下,听说提供银行卡给他人取钱就可拿到丰厚报酬。为此,魏某在明知他人打入其账户的钱款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提供名下银行卡收取钱款13万余元,并在对方带领下到银行柜台取现,从中获得500元好处费。经核实,魏某取现的13万余元中有4万元系上游电信诈骗涉案钱款。 (郑周文婧)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