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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近日,永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和解作用,积极运用轻罪治理办案模式,化解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 据悉,承办检察官通过综合分析研判,认为该案系因民间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属于轻罪轻刑类的刑事案件,具有调解可能性。同时,该案犯罪嫌疑人家境较为贫困,案发时正值春笋制作季节,为避免对其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乃至后续作出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承办检察官通过结合刑事和解及轻罪治理的经验做法,在掌握基本办案路径的基础上,借助公证处的专业性力量及案发地村干部、执业律师、当事人家属等群体性力量,分别在检察院调解室、案发地村部两个现场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开展刑事和解。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在结合案件事实并充分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逮捕决定。 (王荣铛 陈浠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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