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10-21 14:59:14

网络贷款没办成 反而沦为“工具人”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马某某被永定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6月12日,马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可以帮助贷款的信息,便添加微信号“朱洛”咨询,对方告知审批贷款需刷银行卡做流水,马某某便按要求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及手机号码,“朱洛”随后推荐“银行助贷————朱经理”的微信给马某某。

6月14日上午,马某某的银行卡收到4万元转账,对方告知是贷款中介流转费,马某某只需按要求把钱全部取出交给对接人员就可办理贷款。随后,马某某按要求在某银行广州某支行取现,被告知当天转账只能取当天额度,遂只取出9900元。马某某将取出的9900元现金交给“朱经理”派来的人,并问其贷款什么时候可办下来,对方告知要将剩余的钱取出才可以。当日下午,马某某又试图在ATM机上取现及手机上转账,均未成功,经查询得知银行卡已被冻结。

9月2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永定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马某某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对其提起公诉。

(廖翠华 吕雪萍)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