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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2:04:04

感情不和借酒消愁 酒后冲动醉驾撞门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男子借酒消愁,酒后还冲动醉驾、撞门。近日,经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斌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80日,并处罚金5000元。

7月27日晚,王某斌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独自在家喝闷酒。次日凌晨,王某斌驾驶小车至才溪集镇其妻子经营的美容店门前,因妻子不肯与其见面,冲动之下竟开车撞向美容店卷闸门,后被现场查获。经检验,王某斌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3.75mg/100ml。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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