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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近日,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等4人盗窃电缆线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等4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浦城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至3个月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3000至4000不等的罚金。 经查,2023年6月至7月间,黄某等人“密谋”盗窃国网废旧电缆以此获利,他们驾车往返于乡镇偏僻小路伺机作案。在四下无人的时候,爬上电线杆用钳子剪断电缆线实施盗窃。黄某等人先后5次偷盗电缆共计1600余斤,卖往废品收购站,从中获利5700余元。经政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电缆内的钢芯铝线价值共计8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盗窃电缆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还会触犯法律红线,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同时也提醒废品收购行业,切勿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若群众发现损毁、偷盗电缆等违法犯罪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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