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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日前,上杭县检察院与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12部门成立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合出台《上杭县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 《上杭县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送矫范围、入学听证、学习期限、学籍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针对本地暂无专门学校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问题,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与江西1所专门学校签订教育矫治协议。根据县公安局提出的建议接受专门教育对象名单,上杭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审核相关违法行为书面材料,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经听证评估后,将6名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蓝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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