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0日讯 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针对延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金某提请撤销缓刑建议监督案召开听证会。 今年2月,延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原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延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社区矫正。 经查,在社区矫正期间,金某私自搭车离开延平区,并多日失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浙江省台州市找到金某后对其进行教育劝说,金某却未及时返回延平。在金某被公安机关强制遣 返后,延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对其使用电子手环。 虽然使用了电子手环,但金某却因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被予以警告一次,此后仍不服从监管规 定,社会危害性大,延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延平区检察院对提请 程序开展检察监督。 听证会上,延平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宣读《撤销缓刑建议书》并当场出示了金某多次不服从监管的证据,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代表监督单位发表是否同意提请金某撤销缓刑的意 见,延平区政协委员、听证员均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与会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检察官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所述理由正当充分,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对金某撤销缓刑的建议。 (何芳 林聪)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