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0日讯 在相关审批手续还未审批下来时,竟然擅自挖掘人 行道进行埋设电力管线。日前,厦门一施工企业因擅自埋设管线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 门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同安大队接到公路道路养护人员投诉反映,在S217线同集中路 1366号路段巡查时,发现有电力施工人员擅自挖掘人行道,现场未见审批许可。 同安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施工人员已经完成挖掘,正在进行埋设管线作业。经现 场勘察,施工现场埋设管线长度为54米。 经向现场施工负责人了解,该工程是某电力公司委托他们进行前期埋设管线施工的,相关的 审批手续正在申请,还没有办理下来。 同安大队执法人员告知现场负责人,该施工路段属于公路用地范围,如果要进行道路施工, 需要有相关公路部门的审批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10月25日,违法施工企业 因擅自埋设管线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林振访)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