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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1:49:42

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黄怡璇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唯有奋斗,方能不负时代

————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黄怡璇

留着干练短发,戴着黑框眼镜,黄怡璇的沉着和智慧藏而不露。

作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怡璇在铺满前行之光的新征程上守护着公平正义,她将自己汇入这道光中,且成为照亮四周的光源,吸引着更多微光的汇聚。

在黄怡璇身上,总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在涌动。也正是凭借着满腔热忱,在司法公正的战场上,她始终怀抱检察情怀,以过人的智慧和坚定的信念,充分展现着新时代公诉人的风采和魅力。

坚守正义 担当有为

2011年,黄怡璇投身检察事业。此后,她坚守一线,共办理刑事案件逾700件,出庭起诉千余次,成功办理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对她而言,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办案的唯一尺度。

2016年,面对一起票面金额高达1.5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黄怡璇毫不退缩、迎难而上,多次奔波于甘肃、山西等地取证,补充2000多份证据,最终在“零口供”情况下让犯罪嫌疑人全部服法,展现她非凡的勇气与智慧。

2019年,在办理一起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复杂案件中,黄怡璇又一次展示了她的专业能力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面对受害者遍布全国、金额巨大的情况,她细致地审查账目,准确地补充侦查,从而发现隐瞒合同,将案件金额从400万元提升至1500万元;庭审中,她入情入理释法,令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案件得到公正圆满的处理。

2022年,黄怡璇接手办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20多人非法采矿系列案,她从中抽丝剥茧、实地查看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事项50多条,精准固定证据,后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损害赔偿金200多万元。

“公平正义并不遥远,它渗透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公诉人希望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做到问心无愧。”黄怡璇常常如此自勉。在她的理念里,检察官从办案中来、到办案中去、在办案中成长。在经办过大量案件后,她也收获了很多,但依旧保持谦逊。

“还需要多多向前辈学习,向身边优秀的人学习,在学习中沉淀、在办案中历练。”黄怡璇这么说,也一直这么做。

厚积薄发 不负民心

黄怡璇的成功并非一蹴而就。每一个荣誉、每一项成就的背后,都有她长期的积累和不懈的努力。

“阅读是在学习,也是在放松。”她视自己为终身学生,征途不息,学习不息,思考不止。

黄怡璇的办公桌上,总是堆满了各类书籍,她努力将这些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撰写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再定位》《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审查的完善进路》等30多篇论文,斩获多次理论研究奖项。

“理论不是空中楼阁,需要从实践中总结提炼。一线办案人员需要善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全局思维指导办案,才能把案件办理得更好。”黄怡璇的这番理念让她在“四大检察”办案中游刃有余。

2022年任职第四检察部主任以来,黄怡璇参与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04件、行政检察案件88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13件,其中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惩罚不是办案的最终目的。通过‘四大检察’融合,恢复受损的法益、促进行业规范、预防犯罪才是办案应该追求的最终效果。”黄怡璇始终以她的实际行动践行这一追求。她参与办理的非法制售假冒医疗美容产品案件,不仅成功捣毁制假窝点,批捕涉案人员,还建立了医疗美容行业融合监督大数据模型,强化对该行业的监管。该案例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我看来,检护民生就是要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能,去守护更多的人。”今年6月,黄怡璇收到关于农民工被欠薪的线索,她立即带队调查走访,并联合区法院、区人社局建立“一站式”“薪企航”联动工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运用“支持起诉+多元解纷”模式,最终为11名农民工一次性讨回薪资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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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卓越 引领奋斗

黄怡璇不仅是办案先锋,也是芗城区检察院年轻干警的榜样。多年来,她注重人才梯队培养,致力于推进“精英公诉团队”的建设,“深学争优”也在该院蔚然成风。

“以辩促思、以辩促学。现在开始我们的模拟辩论赛,请控辩双方准备发言。”每次模拟辩论赛上,黄怡璇总会亲自主持、点评,鼓励年轻干警在实战中学习和成长。她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岗位练兵、理论培训等活动,通过这些多层次、多维度的培训,使干警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受训青年干警14人次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

自2018年起,芗城区检察院“每周理论沙龙”“每月青年干警读书会”已成功举办了100多期。在黄怡璇的引领带动下,年轻干警广泛学习法学理论、人文历史等多领域知识,开拓视野,提高素质。作为漳州市青年讲师团成员,她还走进各类学校和基层单位,举办普法讲座百余场,传递法治正能量。

“她是我们的标杆,鼓舞、推动我们追求卓越。今年我办理的一起28名孕妇涉罪案件,在她的指导、论证下,经过集体细致审查讨论,认为该案不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廖庆琳眼里,黄怡璇是有情怀的检察官,是年轻干警的榜样和导师,也是最可靠和信任的战友。在黄怡璇的办案过程中,可以看到她的为民初心,也能感受到她对法律的坚定信仰。

如今的黄怡璇,依然以昂扬的姿态站在检察战线前沿,用她的智慧和努力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个好公诉人,不仅能办好案,还能引领一个团队,带动一个群体的学习与成长。她坚信,唯有奋斗,方能不负时代。

(本报记者 洪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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