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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7日讯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金包银”骗局。被告人邵某某在金属上涂上一层黄金后,谎称是纯金制品非法获利55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23年1月,在朋友的介绍下,黄先生认识了邵某某。邵某某称急用钱,并表示自己有大量黄金首饰,想以黄金做抵押向黄先生借钱。随后,黄先生带着邵某某提供的“黄金”来到金店做鉴定。店家用喷枪火烧后,“黄金”没有变黑,初步鉴定为真。由于是朋友介绍,简单鉴定后黄先生就收下“黄金”,并借给邵某某3万元。 之后的一个月,邵某某多次拿来“黄金”抵押借款,黄先生每次都拿到金店做鉴定,得出的结果都为真,并陆续转账近25万元借给邵某某。不久后,黄先生偶然听说了邵某某用“金包银”制品冒充纯黄金找别人抵押借款的事,心生担忧,便拿着邵某某抵押给自己的“黄金”去熔炉验证,在熔化了表面的黄金后,里面包裹的竟然全是银。发现上当受骗的黄先生立即报了警。 经查,邵某某沉迷赌博,输了很多钱。一次偶然的契机让他在网上认识了一名贩卖“金包银”的供应商,遂萌生了以假乱真诈骗的心思。邵某某以每克14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大量的“金包银”首饰,冒充纯黄金进行虚假抵押借款。邵某某用此方式诈骗了10人,诈骗金额达55万余元。 该案侦查终结后,被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定,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5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同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检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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