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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5:38:09

指使员工变卖钢材 检察助力追赃挽损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经查,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林某在任某公司工程队队长期间,多次指使员工林某甲、薛某,将从项目部仓库和钢构件加工厂领取的施工钢材等建筑材料运至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和大池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分别销售给胡某和解某,造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156万余元。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以追赃挽损、检察护企为切入点,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抓手,联合辩护人多次向林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详细阐明利用职务便利造成公司损失的危害性。同时,充分释明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后果,成功说服林某家属在开庭前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鉴于其在开庭前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邹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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