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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10月1日,家住4楼的张某在自家楼梯口抽烟后,顺手将未熄灭烟头扔到楼下,而烟头正落到楼下业主高某家门口的杂物堆中。高某是一名热衷于囤废品的老太太,不仅把废品堆放在家中,还把楼梯过道、楼外公共空地作为堆放点。张某因担心引发火灾,下楼往杂物堆洒水,并翻动杂物堆欲浇灭该烟头。但杂物堆中成摞的纸板箱、塑料盒、包装袋盖住了烟头痕迹,导致张某回到住处后不久,杂物堆冒出浓烟,随即燃烧,引发导致高某死亡、住所损坏的火灾事故。 案发后,张某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方的谅解。 (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江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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