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一男子因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可他不知悔改再次偷渡。日前,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琪犯偷越国(边)境罪,被漳平市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2021年12月,无业男青年陈某琪在浏览某网页时,看到一则高薪招聘服务员的消息。心动的陈某琪联系对方,被安排偷渡境外某餐厅上班。2023年1月,陈某琪回国,被云南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2023年6月,回国后的陈某琪因赚不到钱,计划再次偷渡出境务工。在“蛇头”安排下,陈某琪从漳平乘车前往云南西双版纳,偷渡途中被云南省某检查站民警拦截。 今年7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琪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法提起公诉。 (李晓欢 陈小萍)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