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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近日,经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电信诈骗案件4名被告人均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3万元至3.5万元不等。 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李某、邓某某、胡某、何某某明知到境外系从事诈骗、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仍为谋取钱财,独自或结伴通过徒步爬山、坐皮筏艇等方式偷渡至缅甸一电诈窝点,先后在他人安排下参加境外诈骗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在民警规劝下,李某等4人陆续离开该诈骗窝点,回国接受警方调查。 (邹丽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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