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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6:01:10

报团后未实际参团, 旅行社是否应退款?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报团后未实际参团,旅行社是否应退款?

法院:旅行社应履行双方达成的退款约定

“青春没有售价,一路直达拉萨”,近年来,进藏自驾旅游火热,选择跟团旅游成为游客的一大选择。报了旅行团后因各种原因未实际参团,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预付款项吗?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初,小明(化名)计划5月到西藏自驾游,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导游小强(化名)。经过了解及协商,小明预定小强组织的川藏线自驾游旅行团,并向小强预付2万元参团费用。之后,因出发日期变更、自驾游线路变更等原因,小明未实际参加小强组织的自驾游旅行团,小强承诺返还预付的团费。经多次催讨,小强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小明向漳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强立即返还预付款2万元。

法院审理

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明与小强达成参加自驾游旅行团的协议,预付2万元参团费用,后小明未能参团,小强承诺返还预付团费,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小强没有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小明要求小强退还参团费用,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此案涉及自驾游合同,当事人虽签订旅行合同,由于某种原因,游客未能出行,且组织者亦同意返还参团费,可见组织者与游客就参团费用的返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依照约定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此,组织者未依据承诺返还参团费用违反双方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也提醒消费者,出行前应找大型或正规的旅行社报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约定清楚退款的条款。合同签订后,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和契约精神积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何勇 俞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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