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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陆某某、林某某夫妻二人来到福安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反映他们有两次重复的婚姻登记记录,请求检察机关予以帮助解决。 原来,陆某某、林某某于1995年在福安市某乡镇登记结婚后,2006年因妻子林某某名字变更,两人又前往福安市民政局再次登记结婚。直到近期,夫妻计划购房时,才发现重复婚姻登记问题。因该问题不属于民政局主动撤销范围,故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福安市检察院受理后,立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积极与民政局沟通协调。近日,民政局依法撤销了陆某某和林某某的第二次婚姻登记。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黄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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